
外贸企业在出口退税过程中,进项发票与报关单不一致可能导致退税受阻,需根据不一致的具体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,以下是AI退税宝整理的详细解决步骤,提供给有需要的人参考。
核对与修正:仔细核对进项发票和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,确保两者描述的是同一商品。若存在细微差别(如规格、型号等),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商品说明书、合同等辅助证明材料,说明差异原因。
重新开具:若商品名称差异较大,无法直接证明为同一商品,需联系供应商重新开具与报关单商品名称一致的进项发票。
单位换算:检查报关单上是否列有第二或第三计量单位,若存在且与进项发票单位可换算,需在退税申报时进行单位换算,确保数量一致。
补充说明:提供换算依据及计算过程,如装箱单、重量证明等,向税务机关说明数量或单位差异的合理性。
金额调整:若进项发票金额小于报关单金额,需联系供应商补开发票;若大于报关单金额,需与供应商协商退还多余款项或重新开具正确金额的发票。
价格证明:提供合同、付款凭证等,证明交易价格的真实性,并说明金额差异的具体原因。
时间逻辑审核:确保进项发票的开具日期早于或等于报关单的出口日期,符合出口退税的时间逻辑要求。
补充说明:若日期存在合理差异(如提前开票或延迟报关),需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,附上合同、物流单据等证明材料。
发现进项发票与报关单不一致时,应立即暂停退税申报,避免因资料不符导致退税失败或产生税务风险。
根据不一致的具体情况,收集合同、装箱单、提单、商品说明书、付款凭证等辅助材料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。
及时联系供应商,说明情况并要求其配合提供正确的发票或补充证明材料,确保退税资料的一致性。
详细说明不一致的原因、已采取的补救措施及证明材料的清单,以书面形式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,争取其理解和支持。
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审核,根据其反馈意见补充或修改资料,确保退税申请符合规定。
AI退税宝温馨提醒外贸企业需定期对退税资料进行自查,及时发现并纠正不一致问题,才能降低退税风险。